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卫星转发器,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,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(地球站)之间、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语音、数据、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,从事VSAT业务就需要申请VSAT经营许可证,简称VSAT证。
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(VSAT)通信业务是指,通过卫星转发器并利用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与控制功能,在国内范围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(即地球站)之间,以及VSAT终端用户相互之间的语音、数据及多媒体通信传输服务(归类于A23-2类)。VSAT地球站由甚小口径天线和卫星发射、接收设备构成,而整个VSAT系统则包括卫 星转发器、中心站以及VSAT地球站。
从事VSAT通信业务的企业,通常受企事业单位或基础电信企业的委托,为这些客户提供线路传输、交换、数据处理、基站运维、电源管理以及通信光电缆、管道、通信铁塔的网络维护服务。
在审批方面,VSAT通信业务的相关许可(此处可能指网络托管业务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许可证,因原文表述略显混淆,但根据上下文推测)由企业注册地的通信管理局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审批,获得许可的企业可在省内或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关业务。
开展哪些业务需要办理VSAT许可证
依据《电信业务分类目录(2015年版)》中工信部给出的官方阐释,主要内容涵盖如下:
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(VSAT)通信业务,是指借助卫星转发器,并依托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与控制功能,在国内范畴内,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(即地球站)之间,以及VSAT终端用户相互之间的语音通话、数据传输、多媒体信息传送等业务。该业务具体涵盖以下方面:
(1) 卫星固定通信业务和卫 星移动通信业务;
(2) 针对边远地区的通信服务以及应急通信解决方案;
(3) 卫 星广播电视信号的传输服务;
(4) 卫 星导航与定位服务。
VSAT许可证办理条件
1、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;
2、人员要求:一定数量的管理、技术专业人员提供学历、身份证、近期的社 保证明(扫描件);
3、需要出具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资料。
VSAT许可证申请材料
1、提交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,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。
2、提供一级股东的证件证明材料,包括企业法人股东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、工商档案查询的章程扫描件,以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。
3、 提交公司联系人、信息安全负责人、客服负责人的身份证扫描件,并附上他们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(若申请省证,则需提供此三人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)。